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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无界标准 时间: 2020-08-24 浏览量:0
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 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食品添加剂
(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3)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 品添加剂;
(4)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5)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1)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2)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3)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4)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按照本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
(1)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2)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3)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 料带入的水平;
(4)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 需要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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